各院系、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(含自学考试)本科毕业生:
为了做好今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(含自学考试)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(表1)
|
成人高等学历教育
(函授、夜大或业余) |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
(含开放学院) |
毕业时间 |
2014年1月的应届毕业生。 |
毕业时间为2012年12月或
2013年6月的学生。 |
思想政治条件 |
无处分记录,无作弊记录。 |
课程条件 |
课程平均分达到75分 |
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 |
外语条件 |
已通过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统考 |
注:课程平均分的计算方法,请查阅我院网站“学士学位专栏”中有关指南。
二、 申请手续
1. 2013年10月8日至10月23日,符合表1各项条件的毕业生自行上网填写申请资料。在我院网站(http://cce.scnu.edu.cn)的“学士学位专栏”中点击“学士学位申报”,输入学号登录后,填写自己的基本申报资料并设定密码。在线填写的资料将作为下一步审核、办理学位证书的依据,所以请同学们在网上先阅读各项资料的填写说明,务必真实、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,绝对不能出错。
2. 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填写基本资料以外,还需完成以下流程:
①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(要求为180×240像素的蓝底JPG文件),并用此电子相片的底版洗晒大一寸的相片一张,用于办理学士学位证书(即送交的纸质相片必须与电子照片一致,见③的要求)。我们还会将送交的相片与学位外语统考准考证相片、本科毕业证书相片进行对照,以确保为同一人。
②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输入课程成绩。请按照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到的课程成绩输入,非百分制的成绩(含毕业论文)按下表折算为百分制后输入:
课程成绩 |
折算为百分制 |
++或满分 |
100 |
+4或优秀 |
99 |
+3或良好 |
89 |
+2或中等 |
79 |
+1或及格 |
69 |
免考 |
免考课程无需输入 |
③ 在10月15日至10月31日(周六、日除外)期间向我校主管院系的自考办送交如下材料:
a) 网上填写后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两份;
b) 蓝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一张(必须与上传电子相片一致),相片需粘贴在其中一张申请表的“学位证书相片暂贴处”;
c) 本科毕业证书、成绩总表(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打印的成绩总表皆可)和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,院系核对后,原件交还学生。
注:成人学历教育学生仅填写基本申报资料即可,无需进行上述①②③的流程。
3. 已在网上提交申请的同学,在网上申报结束后,仍可凭自己的密码登录系统,对自己的申报资料进行查看、修改。
4. 凡2013年6月申请本科毕业的自考生,即使暂时未领取本科毕业证书,也务必在10月23日前在网上提交申请,毕业证号一栏可留空暂不填写,待领取本科毕业证后,再登陆补填毕业证号、打印申请书、递交材料。
5. 各院系将在11月陆续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初审,审核后,申报资料将被锁定不能被修改。各位同学可在11月中下旬登陆查看初审结果,如有异议,须在11月21日~11月30日期间向相关院系提出,逾期视为放弃申诉权。
三、 各院系及我院审核办理流程、时间安排
1. 各院系教务员工作流程:
① 及时向毕业班学生和各教学点传达本通知精神;
② 自考教务员于10月15日~10月31日收缴自考生的各项材料(注:收取学生材料时,请向学生明确网上填写的信息与送交的材料必须一致,否则申请无效);
③ 11月20日前,教务员必须完成初审工作,并到我院学历部领取打印好的“拟授予学位名单”和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表”;
④ 12月7日前,各院系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,对拟授予名单进行投票表决,在表决表上签章后交我院学历部;
2. 2013年12月,我院将协同校学位办对申请名单进行复核、汇总和上报,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批授予学士学位名单。
3. 2014年1月上旬,正式办理学士学位证书,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届时可提前联系相关院系,持有效身份证到所属院系领取学士学位证书。
四、 其它事项
1. 自考生的资格审核(包括毕业情况、课程平均分、相片核对等)由院系教务员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逐一核对处理;成人教育学生的审核则由系统自动完成。
2. 有关院系的联系方式,可在我院网站“办事指南”栏目中查阅(请点击查看:http://cce.scnu.edu.cn/NewDetail.aspx?typeid=19&id=1619)。
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|